微博公约:首要保护自由使用权利
类别:时事评论 版名:南方评论 封面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2-05-06
作者:李靖云 邝飚 原创
摘要:随着微博的蓬勃发展,相关的管理问题也成为了社会焦点。去年北京市关于微博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公文被广泛关注,也显示了各方的关心,但事实上微博的管理问题并没有因为实名制而顺畅很多,反而出现了更多的管理冲突。
□南都评论记者:李靖云
2009年,新浪开通新浪微博。这种新型的网络信息交互平台已经成了中国发展最快的信息交流平台。根据最新的新浪网财报,微博的注册用户已经突破了3亿。这既显示了中文互联网的发达,又说明了当代中国信息流通速度的不断加强。
随着...
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陈有西看来,尽量减少刑法打击手段,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手段来处理民间金融危机,是最好的选择,也是政府和公检法对中小企业最大的支持。
时代周报:在具体实践中,目前司法机关的金融犯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陈有西:现在全国公检法的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就是根据客观归罪(原则)。
你借债,钱全部还掉,你就是借款;借债还不了,大家来讨债,最后评估一下你资不抵债—明知无力偿还,还在借债,那你就是想占有他人财产,就定义你为集资诈骗。
而律师往往会分析它的亏损是怎么造成的:是国家宏观调控?是意外情况?还是自己挥霍?是主观意图上不想还债,还是客观原因造成企业实在没有能力归还?...
王立军事件和薄熙来事件发生后,律师界立即提出了一个应当依法对待他们、保障他们的法定权利、按法定程序处理的问题。我在财新网发表了《法律人应当理性对待王立军》的短文,很多律师也强调了这个问题。主要是告知家属权,聘请和会见律师获得法律帮助权。这让一些人很不解,甚至将之列入“自由派人士的东廓先生病”。他们觉得:重庆李庄事件和打黑中,薄王同整个律师制度为敌,同全国律师为敌,不但抓北京律师,还吓唬重庆律师,让司法局限制律师的辩护权,全体律师噤若寒蝉,是律师界的死对头。现在中央下决心对他们的问题进行彻查,人刚刚限制自由,律师为什么又要发出不同声音,是非不分,立场混乱,帮助他们说话,妨碍对问题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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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风险进入集中迸发期
2011年下半年出现的沿海地区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家出走、自杀、被绑架,企业连续出现破产、倒闭潮,其原因不同于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其涉及的主要是民营中小企业而不是大型国企;其成因主要是国内因素而不是国际金融市场因素;其外在表现的基本特征是民间高利贷进入后期崩盘阶段,司法权介入处理出现了一批死刑判决平息事态,而不是国家财政投放救市场。因此,我们用“民间金融危机”来定位这一波金融风潮,是有一定依据的。我虽然不是经济学者,由于近年中连续处理了一些涉及数十亿企业的民间民事债务问题、被控数十亿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的辩护,对第一线的民间金融...
专访:李庄案辩护律师陈有西
重庆事件不能用权力斗争来解读
呙中校
《亚洲周刊》今日封面文章
http://www.l99.com/EditText_view.action?textId=459634
[杂志发表稿]
陈有西认为,把重庆事件看成太子党与团派权斗的产物,过于标签化和简单化,重庆事件是中国发展方向的政治路线斗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基础已基本具备;接下来的改革应从党内民主开始。
随着薄熙来被免去重庆市委书记一职,李庄案又进入人们的视野。而最早声援李庄、质疑重庆打黑合法性的律师陈有西,也再次被媒体关注。二零一零年六月和二零一一年五月,亚洲周刊曾两次在李庄案备受关注之际采访陈有西,陈有西就中国刑辩律师的困境、...
这次全国两会修订了《刑事诉讼法》,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写进了这一重要法律。很多条款的修订,都同人权进一步保障相关。而恰在两会期间,河北聂树斌疑似错杀案再度引起关注。
2005年,河北曝出一个惊天冤案。在押犯罪嫌疑人王书金交代,他11年前曾强奸杀人。然而警方调查时却发现这起案件早已结案,强奸杀人的罪犯聂树斌10年前已被执行死刑。这两人究竟谁是真正的凶手?这一问题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河北省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由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组成的调查组对这起案件进行详细调查。最高法院也指令河北高院复查。现在,离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已经18年,离王书金自供杀人聂错杀冤案曝光也已经7年。对这样一个错杀基本可证、社会...
(《律师文摘》十年庆典发言之十一)
共识网(本网有校对修改)
法律人应理性对待王立军
陈有西*
2011年发生了很多事情,从开年的李庄案,到北海的四律师被抓案,再到下半年的贵阳小河案,中国的律师碰到了非常多的难处,我们奋斗在第一线的人感觉非常纠结。套用一句古诗可以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但是我们总归是在往前走,碰到的困难一步一步都在解决,整个环境也在好转。尤其今年,我觉得2012年是凤凰涅槃的一年,而不是像玛雅文明预言的是世界末日的一年,有可能是中国法律人重生的一年。
我这样理解是有很多依据的。
经过三十年的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我们现在已经有了相当的经济...
----兼评集资类犯罪的裁判要旨
《中国改革》2012第三期
[论文提要]浙江东阳吴英案是2011年中国民间金融危机影响而判处死刑的一个影响很大的案件。2012年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中。近年中国民间借贷和集资行为,涉及三种性质区分。一是《民法》中的合法民事行为,合法的民间借贷。二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刑法》中的侵犯金融秩序犯罪,最高刑十年以下。三是《刑法》中的集资诈骗罪,属于侵占财产性犯罪,最高可以判死刑。这三个概念,在司法实践中没有严格的把握标准,导致负债上百亿的,以民事方式破产重整成功,没有刑事责任。有的只有数亿的,按刑事方式处理,责任人被判处死刑。本文以刑法犯罪构成理论,以吴英案作为实例,从...
两会问道之陈有西论高铁
2012年02月28日11:40腾讯嘉宾访谈
中国到底该不该修那么多高铁,又是否如一些分析所言,拆分铁道部,将铁路市场化就能保障铁路安全?
陈有西:温州动车事故后,我在网上发言,就提出过应当撤销铁道部,并入交通部。中国的铁路应当允许民营,没有那么多垄断,没有那么多国家小灶,没有那么多腐败和利益集团链条。让民间资本入股,甚至卖掉70%国有铁路,凑钱把没有完成的高铁項目尽快建成投产。
我不主张高铁下马,因为这会导致更大的损失和浪费;也不主张高铁降速。我往来上海杭州有时也常坐高铁,也多次坐过日本新干线和欧洲铁路。我觉得这个列车的技术和安全系数是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认...
两会开得正热闹。网上也很热闹。电视、网络、会里、会外,不妨乘兴乱弹,合理的参考,不合理的风过前山。下面是一组严肃话题的变奏乱弹。
两会发言人李肇星先生说:我国选举制度采取以直接选举为基础,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这符合我们国家的国情。
直接选举是由选民直接投票表达意愿,直接集中选民的意志,不需要中间委托传递,意见比较真实、准确,是国家权力产生的基础。
同时,任何民主形式都应该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条件相适应。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交通不便,一律实行直接选举还有困难。
我认为李前外长能够不回避这个问题,并确认中国的基本选举制度是直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