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文章的所有评论
15名法律人就百度涉嫌侵犯著作权的声援书

  没有一个知识产权法学或者刑法学专业的教授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5月14日 21:05:03
许丹:“李庄漏罪案”的荒唐与精彩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重庆的法庭沉沦到了这种地步?"
  
  仅仅是重庆?一直以来,任何问题暴露之后,都是地方政府、基层官员的责任。现在薄这样的大员说拿下就拿下了,还有谁相信"政令不出中南海"?这下坐实了"政令都出中南海"。。。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5月12日 15:05:17
[转载]贺卫方:转型时期的司法与传媒

  体制内的改革派和体制外的形成合力,才能前行。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5月08日 19:05:48
日吉秀松:日本是不是一黨制國家?

  民主和专制,谁优谁劣,大家都清楚。民主没有主义之分,即便如某些人所说的有社资之分的话,社也应优于资,事实大于雄辩,人民不是傻子。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5月08日 10:05:39
既要谈问题,也要谈立场: 与贺卫方先生商榷

  这封信写的水平很差,除了最后几段的观点,其他的实在是难以苟同。不过这怪不得作者。谈问题要先预设立场这样的思维方式,是由于洗脑教育常年的灌输,导致那套思维方式和逻辑实际上已经深深的扎根在许多人的心中。无论这些人的立场是左还是右,他们都是吃狼奶长大的,都无法摆脱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5月07日 14:05:23
莫须有与想当然

  这让我想起上小学二年级时(1982年),父亲从村子里收废纸的小工厂要了本草稿纸给我,那草稿纸是一本学校点名册,父亲不识字。我上课时就拿出来当草稿纸用,老师眼睛尖得很,她一看就问“哪里来的?”我说“爸爸要来给我的。”她不容解释,脱口而出“偷来的!”声色之俱厉令我在30年后依然历历在目,心灵之痛和自尊之伤刻骨铭心!

评论者: grass 2012年05月05日 14:05:02
答一位香港新闻界人士问

  制度,立法,执法,民主监督,方能实现公平公正长治久安。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5月02日 18:05:20
大陆课本上那些课文的作者 他们都自杀了

  小民可否从邻里互助合作、自治开始?

评论者: 蓝天乌云 2012年04月29日 00:04:12
缅怀胡耀邦

  人权,法制合作是必须的。马克思是西方的。

评论者: 蓝天乌云 2012年04月29日 00:04:07
大陆课本上那些课文的作者 他们都自杀了

  认为的灾难。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4月26日 18:04:15
许丹:“李庄漏罪案”的荒唐与精彩

  李庄的关系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4月26日 15:04:13
许丹:“李庄漏罪案”的荒唐与精彩

  法治社会就是得依法行政,依法断案。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4月26日 15:04:55
许丹:“李庄漏罪案”的荒唐与精彩

  问候版主!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4月25日 22:04:56
许丹:“李庄漏罪案”的荒唐与精彩

  在这淡定的叙述背后,这位当年勤奋的学子,已然成长为名闻全国的法学家。从学生到教授,三十年的人生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重叠在一起——青葱岁月不再,但法治理想依然炽热,作为一位法学家,他对这三十年的历史有哪些思考和感悟,这是我们最关心的。(这条应该会存留)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4月25日 22:04:16
中国教育体制的改革

  我们民主自由的追随者,绝对赞同贺卫方的观点,可此博文,有点像裹脚布,太长了。不过,中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如能培植出许多像贺卫方与闾丘露薇这样一对民主自由的斗士,那一定要按他俩的意见办事,也无愧于客死他乡的民主斗士方X之。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4月25日 21:04:30
许丹:“李庄漏罪案”的荒唐与精彩

  速行法治,民和国方得长久平安,立于世界。

评论者: zhudichen 2012年04月25日 13:04:47
许丹:“李庄漏罪案”的荒唐与精彩

  落井下石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4月25日 07:04:53
许丹:“李庄漏罪案”的荒唐与精彩

  黑社会真得意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4月25日 06:04:06
重庆的种树政治:疯狂的银杏

  支持,重庆的银杏树政治已经疯了,见缝插树,完全不适合当地气候,还事先毁当地树种!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4月21日 21:04:15
大陆课本上那些课文的作者 他们都自杀了

  可这个民族仍无动于衷. 由此推论,产生出占人口绝大多数,那么多红卫兵,造反派的民族,必亡.只有像贺卫方那样的少数进步人士,能残存.

评论者: 《财经网》网友 2012年04月21日 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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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简介
贺卫方简介: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6-7月美国密执安大学、1996年6月-1997年1月哈佛法学院访问学者。担任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主要著作和译作有《新波斯人信札》(与梁治平、齐海滨等合著)、《外国法制史》(与由嵘、张学仁、高鸿钧等合著)、《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与美国汉学家Karen Turner及高鸿钧合编)、《走向权利的时代》(副主编)、《法边馀墨》、《中国法律教育之路》(编)、《司法的理念与制度》、《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美国Harold J.Berman著,与高鸿钧等合译)、《比较法律传统》(M.A.Glendon,M.W.Gorden和C.Osakwe合著,与米健、高鸿钧合译)、《比较法总论》(K.Zweigert & H.Koetz著,与潘汉典等合译)、《比较法律文化》(Henry W.Ehrmann著,与高鸿钧合译)、《美国法律辞典》(Peter Renstrom编,主译)、《运送正义的方式》、《具体法治》、《超越比利牛斯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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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网友:   制度,立法,执法,民主监督,方能实现公平公正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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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网友:   认为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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