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的消解术——谈《收入差距真的大了吗》(上)

2010年08月10日 19:42:45
分类:学界

  作者言:该文是大约一个月前写的,不日由社会科学论坛刊出。因为篇幅较大,这里分上、中、下发出。
   茅于轼新作《收入差距真的大了吗》①又有不寻常之论。主旨从标题可知,是否认我国收入差距在拉大。而收入差距在不长时间内迅速扩大以至贫富悬殊,既是民众的切身感受,也是学界不多的共识之一。茅于轼的文章颠覆了人们根据世行发布的数据和切身感受得出的结论。诚然,无论结论得自人们切身感受还是世行数据,都不享有免遭质疑乃至颠覆的权利。但是要提出相反观点,依托的证据应可靠,论证过程须理性、谨慎,经得起推敲。很遗憾,茅于轼似乎只顾发布新说而无意满足这些基本要求。
   一.似是而非、曲折迂回否认收入差距大
   茅文这样开头:“都说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已经达到危险的程度,但贫富分化究竟到了何种程度,具体、详细的统计数据是咋样,据我了解,还存在不少疑问。根据过去的历史经验,过大的收入差距通常会引发治安问题,特别是穷人衣食无着,会铤而走险。然而,检查一下近来发生的社会群体事件和突发冲突,会发现像杨佳杀警案、瓮安动乱案、邓玉娇抗暴、唐福珍自焚案等,却极少是由于收入差距引起的,多半是老百姓没处讲理,不得不走向暴力。”
   文章以“对数据存在疑问”挑明观点。继而提出收入差距过大引发治安问题、近年冲突跟百姓缺乏讲理和表达诉求的渠道有关。根据这两个颇为矛盾的说法,便断言冲突极少由“收入差距引起”,隐在该断言下的是由文章题目和开头“疑问”所标示的观点:近30年来收入差距未必大了。
   那么,以上几点能支持他的断言吗?
   对统计数据存在疑问,不假。不过人们更多是怀疑低估了实际差距。有此怀疑绝非想当然,而是依据了一个重要事实:在我国官员财产不公示、且存在严重的官商一体②情况下,大量灰色收入和腐败性收入很难统计。别的不说,拥有的房产量和私人海外存款等大宗财产就很难进入贫富差距的计算之中。茅于轼怀疑统计数据夸大了差距,却不提供他认为可靠的数据来支持其怀疑,这样的怀疑不比街头巷尾或网上无根据传言更有价值。
   对治安问题的表述似是而非,跟谈收入差距是否拉大一样,不明说“没有”,而用一个“历史经验”迂回表示“没有引发严重治安问题”。接着则说:“贫富差距直接导致的后果本应是犯罪率的提高,但我查了2000年以后的中国统计年鉴发现,当前社会治安问题虽然呈现上升趋势,却并没有什么突然的变化。社会流动性增加,家庭分离,商业社会言利少义等,才是治安恶化的一些诱导因素。”只说查了数据,却不告知具体数据究竟怎样;说没有突然变化,也不告诉人们,怎样的变化才算突然。而有限承认的“治安问题上升趋势”,原因则归于社会流动性增加,家庭分离,商业社会言利少义。然而,流动性增加和家庭分离,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90年代已相当普遍了,但他并未提供数据证明因此带来严重治安问题。要把2000年之后治安问题增多归到这两个因素上,需要证据,不能凭感觉;认为增多跟收入差距无涉或关系不大,同样不能凭感觉。至于“商业社会言利少义”,可不像出自一个市场派经济学人之口。现代商业文明以诚信作为良性运作的道德信条,这是经济学界不分派别普遍认同的。即使商业社会就如茅于轼所说是言利少义,也并不意味着引发治安问题。这样的论证文不对题!
   尤令人费解的是,两处谈数据,数据显示收入差距大,他说“存在疑问”,根据上下文,此处疑问意味着否定;可要否认治安问题发生突然变化,又称查了统计年鉴,意味着对治安状况的断言以此为据。这种对数据按需取舍、且不说明取舍理由的态度有违治学之道。
   茅于轼没有否认社会群体事件高发,而是指出民众无处讲理,政府拒绝沟通而导致官民冲突是很多群体事件发生的重要根源。在该文,这是少有的清晰、明确表述,也是文章亮点③。但民众诉求渠道被堵塞而引发冲突,不是问题的全部,更不能以此证明收入差距不大或差距不足以大到引发治安问题。断言收入差距没有引发严重治安问题,缺乏根据,也跟人们的真实感受太不相符。近年治安形势愈趋严峻,刑案高发,人们体验深刻,警方也决不敢否认,除非久居深宅大院不识外间变化,才会相信问题不大。北京大兴不是以治安名义封村吗,这可是前无古人的举措。眼下,继学校要警力维安之后,医院发明了聘警官当院长。警官护院,是权力乱象,但也折射了包括治安在内的其他种种问题。治安恶化还有一个更直观且相当刺眼的现象可资佐证:近年政府机关连同其家属院戒备森严,前所未有。此现象纵然与政府跟民众关系严重错位直接相关,但跟政府部门心中有数的治安状况也大有联系。
   不过无论治安问题严重与否,据我看,都不能直接作为判断收入差距状况的根据。二者间没有茅于轼说的那么简单的关系。而他把二者关系简单化之后,不给出任何依据就贸然断言治安问题不大,又据此否认收入差距拉大,论证方式很不靠谱。
   二.将“公平”主观化而一笔勾销
   公平、公正是自古以来人类的不懈追求,也是评判社会的重要价值准则。对这一任何社会无法回避、讨论收入差距尤其不可回避的问题,茅先生采取了消解法,说:“‘公平’其实是一个很含混的词。由于含混,各人有各人的理解。最直观的公平就是大家都差不多,特别是大家的消费差不多,有些人看到当今社会穷的穷,富的富,消费水平相差十倍百倍,不平之心油然而起。”于是,词义“含混”、各有各的理解、再加“不平之心油然而起”的臆断,三管齐下,公平就成了纯然主观的个人感受,无客观性可言。而“有些人……不平之心油然而起”的表述还暗示“不公”是眼红和妒富心理的产物。
   诚然,何为公平,怎样才公平,一直存在争议。然而,第一,公平与否,纵有主观感受一面,但作为社会的价值评判标准,有若干指标,种种指标依据的是客观事实而不是感觉。所以,公平问题不是茅先生用“含混”等几招就可以打发掉的。第二,无论怎么界定,无论有怎样的政治、文化差异,都难以否认某些现象为不公。如,财富快速向少数人高度集中,特别是这一过程始终有权力的参与乃至操控——贪腐、官商勾结、权力分肥和自肥、行政垄断和无处不在的准入门槛,等等,莫不如此;央企高管自定天价年薪,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垄断企业职工与其他企业职工收入的巨大差距;在工人与资方关系上,政府以保护投资环境的借口压制工人,工人被卸掉议价能力而作为孤立的个体面对资方,工资水平全球垫底;个税主要由中低收入者承担而有劫贫济富性质、中等收入者被挤压,随时有落入底层的危险;公共服务的极端不平衡既在城乡之间、不同职业之间,更在官民之间……
   这些是实实在在的事实,不是感觉,也不含混。但茅于轼罔顾事实,将其彻底主观化,从价值根基上消解掉这个问题。
   三.二重标准谈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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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博文相关点评
《财经网》网友:
  从您的学生那里听说过您,果然不一般。支持!
2010-08-26 15:03:01  
我也说两句:
[所发表点评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财经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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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简介
肖雪慧简介:
  毕业于四川大学哲学系后在西南民族大学任教。学术上从事以伦理学为主研方向的广泛的人文学研究。著述除学术性的以外,另有大量杂文、随笔、政论文,以伸张人道、民主、理性、人权。主要著作:《伦理学原理》,四川社科院出版社,1986年;《主体的沉沦与觉醒??关于伦理学的一个新构想》(合著,第一作者),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自我实现??主体论人生哲学》(合著,第一作者),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理性人格 伏尔泰》长江文艺出版社,1996年;《守望良知 新伦理文化视野》(主笔兼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复合人格 马基雅维里》,长江文艺出版社,2000年;《独钓寒江雪》,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年;《教育:必要的乌托邦》,2001年,福建教育出版社;《公民社会的诞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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